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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五化”工作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1-04

      

      兴安盟市场监管局精准施策,创新推出“五化”工作法,从登记服务的贴心便利,到涉企收费的规范严谨,从营商环境的法治护航,再到信用监管的长效稳固以及市场监管的科技赋能,全方位、深层次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打造出一个活力迸发、公平有序、诚信高效的市场环境新生态。

      一、做好登记服务工作便利化

      一是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4.0方案,拓展经营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覆盖范围,将企业银行开户预约账号信息推送给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二是全盟范围内全类型经营主体,已实现依托国家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在核发的纸质营业执照上加载打印“一企一照一码”二维码,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后,可查阅企业基本信息。三是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推动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统筹推进13件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化改革,激发了创业活力。截至目前,全盟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171577户,同比增长8.38%。其中,企业达24135户,同比增长8.37%(国企2816户,同比增长5.79%;私营企业21128户,同比增长8.79%;外商企业191户,同比增长1.60%);个体工商户141429户,同比增长9.06%;农村合作社6013户,同比减少5.52%。

      二、开展涉企服务收费规范化

      一是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许可、生产销售许可、竣工验收、专利申请等过程中各类评价、评审、报告编制等收费。二是开展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收费,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会议论坛、资质认定考核考试、标准制定等活动。三是商业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收费,重点检查对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融资过程中中介收费情况。四是天然气管网、供水、供电企业收费。重点检查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乱收费、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向用户转嫁建筑区红线外接入工程费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共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41家、行业协会收费13家、金融机构收费7家、“天然气管网、供水、供电企业收费”25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供水企业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1件,累计实施经济制裁金额13万余元。

      三、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

      一是制定了《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重大违法违章案件研究制度》,围绕夯实主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阻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违法行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兴安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推广应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四是积极落实“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做好事前“把脉式”指导、事中“靶向式”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

      四、推进信用监管常态化

      一是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坚持将食品、药品、燃气、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点监管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制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了65个抽查领域、492个抽查事项,在全区率先达到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率100%。完成“协同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日常监管事项对比表,共梳理监管事项260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监管事项连续4年抽查检查录入公示率100%。二是推行“个体蒙信贷”,已向全盟371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17513万元,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成本高问题,让信用赋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信用可以持续变成真金白银,为诚实守信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增添了信心。三是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主动上门走访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重塑信用,截至目前,全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办理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4901件,其中,企业137家、个体4611户、农合153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3件。四是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全盟各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归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50198条,行政许可信息3769条,行政处罚信息783条。五是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针对失信经营主体进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将符合列入条件的“应列尽列”,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截至目前,将26户未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非现场检查,实现“远程管”“早干预”,对非现场监管能够实现预期监管目的和效果的,减少开展现场检查频次。一是建设全盟气瓶物联网动态管理系统并在全盟应用。二是指导各旗县市局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实现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智慧化。三是自主研发“两品一械”监管“一码通”,内置监管对象数据库、法律法规库、案例库,监管步骤、违法行为及对应违反条款、处罚条款、执法文书模板等,法律法规可以在“一码通”上实时更新;执法人员在手机上操作,就可以实现监管数据的快速检索和比对,辅助执法人员快速准确出具执法文书。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yhyxhj/202412/t20241231_2646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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