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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9-18

      

      国卫办医政发〔202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我委制定了《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标准》实施前已设立的职业病医院应当在本标准实施后1年内,依照《标准》规定进行调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标准》对现有职业病医院进行校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8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

      

      二级职业病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1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职业病科、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应当设置听力检测室)、皮肤科、心理门诊、康复医学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科室负责人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主任医师;

      (四)至少有5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师;

      (五)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六)药学、影像、检验等医技科室需按规定配备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脏除颤器

      多功能抢救床

      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

      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仪(CT)

      中耳分析仪

      诊断型听力计

      眼底镜

      (便携式)肺功能仪

      心电监护仪

      心电图机

      眼科裂隙灯

      多普勒超声仪

      尿液分析仪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全自动酶标仪或全自动免疫化学发光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全自动细菌鉴定分析系统

      给氧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职业病医院要具备常见职业病诊疗能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三级职业病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在200张及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职业病科(应当包括以下专业方向:职业中毒专业、尘肺专业、放射病专业、物理因素损伤专业、职业健康监护专业、肌肉骨骼疾病专业)、急诊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应当设置听力检测室)、口腔科、皮肤科、心理门诊、康复医学科、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含理化检验室、毒理实验室)、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中医科至少配备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五)至少有5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

      中至少有2名主任医师;

      (六)至少有10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师;

      (七)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八)药学、影像、检验等医技科室需按规定配备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脏除颤器

      多功能抢救床

      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

      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仪(CT)

      车载DR或CT

      磁共振成像仪(MRI)

      中耳分析仪

      诊断型听力计

      耳声发射测试仪

      眼底镜

      视野计

      眼底照相机

      眼科裂隙灯

      (便携式)肺功能仪

      麻醉机

      心电监护仪

      心电图机

      多普勒超声仪

      脑电图仪

      神经-肌电图仪

      电子支气管镜

      内窥镜摄像系统

      全自动内窥镜消毒机

      尿液分析仪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全自动酶标仪或全自动免疫化学发光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

      全自动细菌鉴定分析系统

      全自动染色体微核分析系统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

      酸度计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原子荧光光度计

      给氧装置

      血液净化相关设备(血液滤过机、血液透析仪等)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三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职业病医院要具备常见职业病诊疗能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政策解读:《职业病医院基本标准(二级、三级)》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s://wjw.shanxi.gov.cn/tzgg/sjzcwj/202509/t20250901_99490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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