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东海新大红烘焙店生产经营混装月饼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5-09-26
9月12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东方东海新大红烘焙店存放在经营场所内的一款“鎏光溢月”的月饼礼盒,其包装内置放刀叉,属于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东方东海新大红烘焙店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东方东海新大红烘焙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9月16日,经复查,东方东海新大红烘焙店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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