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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0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提主字〔2022〕第3号

      甄继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的思考与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化疾控体系改革文件的印发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挂牌成立,标志着疫情后国家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深化改革工作正式拉开帷幕,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筹划相关事宜。

      一、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

      目前现行的疾控体系呈现“双线并行”结构,两条主线分别是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局)疾病预防控制处(科)体系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系。前者是政府部门的行政单元,主要职责为: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等工作;后者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技术指导支撑,没有行政管理和独立决策权力,归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局)管理。此次疾控体系改革,随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三定”规定的印发,双方职能定位已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处(科)作为政府部门的行政单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将过去分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应急办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相关行政职能进行了整合,解决了职能设置分散这一情况,形成了集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传染病防控于一身的全环节疾控功能系统,同步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解决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防控与救治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步,我省将成立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局,承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全部职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行政级别和编制人数明显提高,管理力量将进一步完善和增强,独立决策权力也得到保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技术指导支撑。在此次疾控体系改革中的重要任务是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检验监测、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核心专业能力。待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三定”印发后,我委将结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所属事业单位情况和国家疾控体系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起草我省疾控体系改革方案,指导市县完成疾控体系改革任务。

      二、各项政策机制更趋完善

      从目前疾控体系的现状来看,完成改革任务的关键点在于如何进一步提升疾控中心体系的专业能力建设,解决公卫人才流失这一情况,对此省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2021年8月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印发,为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在单位性质上,从2022年2月份省内疾控机构的统计摸底情况来看,全省184家疾控机构中,177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绝大部分市县均实行财政全额保障,能够保障属地疾控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和人员业务经费,此外,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合理确定疾控预防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优先倾斜;在人员配置标准上,《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配备不低于国家平均水平,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配备标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比例;在专业骨干的培养上,支持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双向交流,选优配强医学专业背景领导干部比例,实施疾控机构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河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提出要全面加强核酸采样、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理服务、消毒消杀、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健康教育等8支队伍建设,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席专家制度,组建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到2025年,建设一支规模适宜、技术精湛、本领高超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三、专业能力建设逐步增强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转变职能,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一是加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和预警能力。

      二是夯实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能力。不断探索完善流行病学调查的理论和方法,组建数量充足、区分梯次、能够利用传统流行病学理论和信息手段进行综合研判的流调队伍,为政府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决策支撑。

      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完善物资储备和保证等子预案,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4月26日

      领导签发:徐春芳

      联系人及电话:闫浩,0311-6616583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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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38791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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