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23年第1号消费提示——2023年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16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2023年第1号消费提示
2023年元旦、春节消费提示
2023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云南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健康的消费理念,按需购买、绿色消费,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平安、快乐过双节。
一、节日聚餐应文明理性
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用餐应秉持文明、健康、绿色的饮食理念,使用公勺公筷,安全文明用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聚餐时不购买、不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主动拒绝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二、节日消费应按需购买
元旦、春节期间是一年的消费高峰,更是商家促销旺季。面对商家花式的促销,消费者应做到理性消费、按需购买。一要谨防商家先提价后降价的套路,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不购买“三无”产品;二要理性面对各式年末回馈、岁首感恩等促销活动,按需消费、绿色消费,自觉抵制过度包装,选购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三、选择正规家政机构
每到元旦春节,辞旧迎新,保洁等家政服务消费需求增加,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口碑较好的家政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应尽量避免与家政服务人员私下交易。在购买服务前双方应签订包含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合同;在接受服务时,可通过查看、询问等方式仔细核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保障服务质量;在服务完毕后应及时验收,并保存好有效票据凭证,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商家提出并依合同约定协商解决,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要养成索要发票、购物小票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的好习惯。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里祝愿广大消费者新年快乐,阖家团圆!
原文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58/2875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