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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假期,饮食安全莫大意!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5-03

      

      

      

      “五一”小长假,出行、娱乐、聚餐等活动随之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选购食品莫大意,信息查看少不了

      (一)购买食品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菌、野菜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

      (二)选购预包装食品应认真查看食品标签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并留意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涨袋、发霉等现象,不购买“三无”食品。

      (三)订购外卖时,要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商家,并注意查看商家照片,尽量选择口碑和卫生条件好的商家订餐,收到外卖食品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物是否受到污染。

      二、家庭烹饪有讲究,食品储存要留心

      (一)“五一”期间,家庭聚餐较多,烹制食物要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食物加工前应认真清洗、生熟分开,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二)近期天气炎热,要谨防米线、卷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因储存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日常未食用完的食品应用保鲜膜密封,并按贮存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生鲜肉类、水产品需密封后放入冰箱,并与熟食分开存放;芒果、香蕉等热带水果不宜存放在冰箱,低温会抑制水果本身的乙烯释放,影响水果成熟,并造成冻伤,加速水果变质。

      三、外出用餐需谨慎,选择菜品要节约

      (一)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资质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场所,选择菜品时,注意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水产品及野生动植物,不食用可能有毒性或寄生虫风险的食品,谨慎选择生腌水产品、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肴。

      (二)科学点餐、理性消费,做到“人走桌清”,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拒绝餐饮浪费。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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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xwdt/qjdt/t183576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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