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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30

      

      为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过程中频繁重复检查检验的问题,平谷区卫生健康委积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参加北京市及京津冀鲁相关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相认可。按照市级要求,北京市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共包括181项,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共包括300项,涵盖了常规的检查检验项目。在全市取得互认资质的医疗机构中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互认统一标识为“HR”。

      

      

      目前区属三级医院平谷区医院、平谷区中医医院,获得北京市放射结果互认资质。区属设置检验科的二三级医院:平谷区医院、平谷区中医医院、平谷区妇幼保健院、平谷岳协医院,全部获得北京市及京津冀鲁检验结果互认资质,实现设置检验科的区属二三级医院检验互认全覆盖。设置检验科的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其他医疗机构获得北京市检验互认资质,包括金海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高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夏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独乐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东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昌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兴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罗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辛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康健康体检中心、北京市慧慈医院、华康医学实验室。

      医疗机构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水平,积极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参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健全区级影像及检验质控管理组织体系,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原文链接:https://wjw.beijing.gov.cn/xwzx_20031/jcdt/202411/t20241128_3952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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