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消费贴息政策 乐享实惠理性消费——青海省消协联合青海省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消费提示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9-18
8月中旬,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旨在降低消费信贷成本,激发消费潜力。为帮助和引导消费者更好理解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理性安全消费,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青海省消费者协会联合青海省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消费提示。
一、了解政策,明明白白享优惠
一是贷款机构需在指定名单内。目前全国仅有23家金融机构是此次政策的指定经办机构,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以及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微众银行、蚂蚁消金、招联消金、兴业消金、中银消金)。切勿通过未指定的非正规渠道申请所谓“贴息贷款”。
二是贷款用途必须真实合规。贴息政策严格限于真实消费场景,如购物、装修、旅游、教育、医疗等。严禁用于购房、偿还其他贷款、购买理财、股权投资等非消费领域。政策也明确不含信用卡业务。
三是资金使用方式需可追踪。银行需要通过交易信息识别资金用途。消费者可直接通过贷款发放的借记卡进行刷卡、扫码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绑定该卡支付),系统通常能自动识别并贴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提取现金、直接转账给个人(包括扫个人收款码)等方式,银行难以追踪用途,无法享受贴息。
二、清楚规则,贴息不等于无息
一是贴息幅度。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
二是贴息上限。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三是实际成本。尽管有贴息,贷款仍会产生利息。请务必关注贴息后的实际年化利率,并对比不同产品,衡量自身还款能力。
三、合规用款,珍惜信用记录
一是主动配合用途验证。对于系统无法自动识别贴息的消费,部分银行支持消费者上传消费发票等凭证,经人工审核后补贴。消费时务必保留好消费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以备银行抽查。
二是警惕“中介”骗局,切勿伪造用途。坚决抵制任何声称“内部渠道”“包办贴息”、伪造材料以套取贴息或贷款的中介。银行和监管部门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交易套取贴息的行为有严厉处罚措施,一经发现,不仅需退回贴息资金,还可能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维护良好信用。信用记录是宝贵的无形资产。申请贷款前,消费者应仔细评估自身未来收入预期和还款能力,合理规划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后,消费者应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2C88E10B-5F3D-47C8-B016-59378BD2A65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