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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为春耕备耕提供更多保障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3-31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春耕在即,农时紧迫,为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近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突出监管重点,以标准促规范,启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行业规范运行,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打造多元共治局面,为新一年的春耕备耕工作保驾护航。

      第一,划重点分阶段,保障春耕有序开展。为保障春耕有序开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分三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划定了一系列检查重点。一是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领域和生产、销售(包括互联网销售)种子、农膜、滴灌带、化肥等重点农资产品进行整治。二是对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资格加强检查,检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三是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价格违法案件,并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第二,以标准促规范,提升农资整治效果。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开展执法检查。一是检查农膜生产企业是否符合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检查农用薄膜销售者是否依法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用薄膜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者、生产日期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二是检查滴灌带、肥料产品标签是否按执行标准GB 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的要求规范标注,是否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化肥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资格。三是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农膜这4类农用物资包装净含量是否在允差范围,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是否按期检定。

      第三,多部门强联动,打造协同共治局面。为保障在农资整治中发挥监管长期效能,推动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横向协调、纵向协作机制作用,一是要求市局各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整治工作更全面更深入;二是加强对属地监管部门督导,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派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相应农资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台账,依法、依规、依职责、依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依法进行后处理。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备耕的顺利开展,对稳定粮食生产,打好种业翻身仗,促进农业增产、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民农资消费法律意识,推动农资产品市场监管工作有力、有效开展,营造“放心消费”农资市场环境,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jcdt/202103/t20210312_236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