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9批次月饼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2期)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9-29
中秋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月饼共15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为微生物和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本通告结果为初检结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异议。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复检和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立即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乐东莺歌海盐场冯记月饼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乐东莺歌海盐场冯记饼店生产的广式水果蛋黄月饼(哈密瓜),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柠檬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临高县新盈肖义佳冠香饼厂生产、销售的四头酥皮香芋蛋黄(月饼),其中苋菜红、亮蓝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屯昌屯城益民饼厂生产、销售的上品伍仁叉烧皇(月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屯昌屯城益民饼厂生产、销售的奶油椰蓉(月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南椰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豆蓉(月饼),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秀英秦兰花月饼小作坊销售的、标称海口市秀英区秦兰花月饼小作坊生产的传统酥皮蛋黄香芋月饼,其中苋菜红、亮蓝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七)海口秀英区芸香草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海口秀英芸香草食品店生产的四头伍仁月饼,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秀英许声鹏糕点坊销售的、标称许声鹏糕点坊生产的四头酥皮蛋黄豆蓉月饼,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正式开启!活动重点围绕超市、农贸市场、连锁销售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主体,聚焦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向公众征集抽检意见,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欢迎消费者积极参与,随时“点”出自己最期盼抽检的食品种类和场所,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长期有效)参与问卷调查。
(此二维码长期有效)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2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zw/spcjxx/202509/t20250929_3939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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