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1期)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9-29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11批次,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秀英郑瑞联水果档口销售的妃子笑荔枝,其中吡唑醚菌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方盛盛百佳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其中烯酰吗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秀英郑瑞联水果档口销售的贵妃芒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三亚远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琼海嘉积符丹菜摊销售的豇豆(肥豆),其中倍硫磷和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龙华鲜美鑫水果摊销售的荔枝,其中吡唑醚菌酯和除虫脲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临高临城陈朋蔬菜店销售的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八)屯昌南坤本人水果摊点销售的首欧鲜鸡蛋,其中地美硝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海口琼山琴姐猪肉摊销售的猪瘦肉,其中多西环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海口龙华区水爱广兴百货超市销售的文昌鸡蛋,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金盘超市销售的猪肉(黑猪瘦肉),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十二)陵水椰林北斗温燕来水果摊销售的杨梅,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十三)陵水椰林陵城曾记榨油坊生产、销售的曾记花生油,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十四)琼海嘉积先泰茶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海南城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南鹧鸪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正式开启!活动重点围绕超市、农贸市场、连锁销售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主体,聚焦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向公众征集抽检意见,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欢迎消费者积极参与,随时“点”出自己最期盼抽检的食品种类和场所,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长期有效)参与问卷调查。
(此二维码长期有效)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 部分不合格小知识.doc
附件2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
附件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zw/spcjxx/202509/t20250929_39397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