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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生健康委宿舍区供暖管道保温层更换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4-09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省卫生健康委宿舍区供暖管道保温层更换工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通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鼎国际广场A座1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伍万陆仟捌佰壹拾元(5681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杰、曹飞、任永生

      评标监察员:董丽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0551-62998583

      公告期限: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226室,联系人:卢红,联系电话:6299858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public/7001/55990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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