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5-24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住址):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
申请的许可事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
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号)的要求。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同意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变更,机构法定代表人由“刘林军”变更为“俞振发”。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public/7001/56269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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