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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藏药材标准(第三册)制修订品种藏医药专家专题审定会议顺利召开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25

      

      

      

       近日,由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承办的青海省藏药材标准(第三册)制修订品种藏医药专家专题审定会议顺利召开。省药监局药品注册处处长,省药检院院长、副院长,省内7名特邀藏医药专家及8个标准起草研究团队负责人、起草人出席会议。

      

       省药监局注册处处长对会议做出了指示和具体要求,强调药品标准的制定必须基于传统应用和实际生产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科学制定,要重点加强无标准的地方习用品种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药品科学监管作用。专家组按照此次会议审定程序,逐一对25个品种标准草案中药材名称、藏文名称、音译名、基原、性状、炮制、性味、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贮藏等方面进行了审定,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本次会议充分听取了专家意见,对个别品种的藏文名称进行了审议修订,使之能够更加规范地应用到实际生产中;结合藏医临床实际应用,对部分品种的用法用量和炮制项进行了修订;基于藏医药古籍《四部医典》及《晶珠本草》等,对个别品种的功能主治藏文字内容进行了规范,修订了对应的汉文字内容。

       最后,海平院长总结并强调:藏药材标准的制定要始终重视《四部医典》《晶珠本草》等经典古籍记载,做到“传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家”,对于存在疑问与争议的内容,必须科学严谨地论证,确保最终形成能够保障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科学合理实用的标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提升全省藏药整体水平,促进我省民族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1C2614BF-337A-4410-B25D-2C6B8F173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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