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理想信念 做新时代妇女儿童消费权益保护员 ——全国妇联授予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秘书处周启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25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23〕24号),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秘书处周启萍同志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多年来,省消协秘书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主责,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拓展消费者咨询与投诉渠道,努力构建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特别是对于妇女儿童等群体,通过网络平台、广播电视、报纸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和社会监督力度;联合学校、社区、企业及基层消协组织共同开展消费调查和普法宣传,及时发布相关消费提示;处理妇女儿童消费咨询与投诉时,侧重引导妇女儿童消费者安全消费、健康消费、及时维权。据统计,近年来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8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500万份、开展专项消费调查16次、消费体察7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6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5万元,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学习先进精神,汲取榜样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行政监管、行业和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广泛参与的消费维权合力,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D3532EEB-264C-4FD7-A655-5BE27F5FE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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