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卫办法规〔2023〕1号)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做好2023年度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工作,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3〕24号)转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申报主体、申报项目和申报范围需满足《2023年江苏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规定的要求,卫生健康领域推荐项目重点聚焦基础性、通用性和公益性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研究遴选,择优推荐立项。
二、推荐程序
根据《2023年江苏省地方标准申报指南》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均可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向省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在设区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三种方式自选一种,不重复提交);三种方式征集到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根据专业领域汇总至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由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是否建议立项的意见。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对口省行政主管部门为“省卫生健康委”的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材料,建议选择向省卫生健康委直接报送,并遵守以下流程:
(一)项目报送
2023年3月20日前,立项建议提出单位(个人)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swsjkbz@163.com)。申报材料包含:(1)《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可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scjgj.jiangsu.gov.cn/art/2023/1/19/art_78968_10731049.html),加盖提出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由建议人手写签名)和第一起草单位公章,扫描形成PDF版本;(2)地方标准草案WORD版本。申报纸质材料由立项建议提出单位(个人)自行保存备查。
(二)研究遴选
2023年4月10日前,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收到的立项建议(含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转达的立项建议)进行研究遴选,根据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发展需要,提出是否建议立项的意见。
(三)汇总报送
2023年4月20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地方标准申请立项函(附项目建议汇总处理表)。
三、工作要求
1.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立项推荐宣传工作,在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宣传。
2.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有关公民个人均可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地方标准立项建议,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朱福辉
联系电话:025-83620578
联系人: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徐佳南
联系电话:025-83759309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3〕24号)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3/1/31/art_49499_107374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