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684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9-18
杨芙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根据人口变化和就医地变化,建立动态医疗服务供给机制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医疗卫生服务综合实力持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科学编制医疗资源配置规划。在对全省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情况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出台《江苏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苏卫规划〔2021〕42号)和儿童医疗、精神卫生等6个专项规划,综合考虑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服务能力、区域战略发展规划、人口现状、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对床位数、医师数和护士数等主要指标进行宏观调控,明确要求科学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将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6张以内。定期梳理通报各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床位配置情况,指导各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年度医师、护士招引计划,推进医疗机构建设,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二)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2023年10月,我委等5部门印发《江苏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苏卫医政﹝2023﹞46号),明确试点总体要求和目标,确定组织制度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医疗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政策四大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指导淮安市、扬州市制定本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方案,稳步开展国家试点。目前,淮安市建成4家市级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包括4所二级医院、21所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城区101.7万常住人口;扬州市建成由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市中医院牵头的3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包括4家二级医院和3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城区170万常住人口。上述7家医疗集团分别制定了集团章程,建立内部议事决策机制和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统筹医联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医疗集团内部设立人力资源、财务、药品耗材设备、信息技术等方面管理部门,推进人财物一体化管理。
(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医院服务能力。基层医疗能力建设方面,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推进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推动上级医院专家长期下沉基层服务,全省基层机构建成专家工作室2144个、联合病房开放床位8227张。依托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编制推广13个基层常见病综合防治指南。全面推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领办比例达95%。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县医院能力建设方面,制定《江苏省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细则》,量化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评估分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注重内涵”原则,每年组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及时反馈各地,有针对性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2011年开始,以县域经济水平、服务人口、高层次人才配备、大型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医改任务落实和县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达标情况作为考核指标,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县级综合医院转设为三级综合医院,目前全省县级三级综合医院达61家。我省县级医院推荐标准、基本标准达标率连续七年位列全国第一。
(四)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指导徐州市启动开展医保定点资源配置规划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制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配置区域规划。在增量上择优,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选取服务质量优、服务能力强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在存量上优化,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严肃处理,加大对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退出力度。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加强数据监测评估,对基金支出较多、数据异常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进分析,及时开展预警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财政、医保等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保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供给。科学编制“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合理设置医疗机构数量和床位规模。指导各地严格进行项目审批,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加强医疗机构新建或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对医疗机构新建或扩建项目的选址、规模、概算、资金来源等进行充分论证,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举债建设和盲目扩建。指导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优化调整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向中医药、医养结合、康复、护理、妇幼健康、精神卫生、传染病等方向转型发展。
二是大力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大力推广东台市依托信息化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经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为患者提供一体化、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三是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督促各地不断不断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引导患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立转会诊中心,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协同医保部门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推动二、三级医疗机构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强化医联体内信息互联互通,做好患者转出、转入和诊疗信息记录及共享,为患者提供连续性的医疗卫生服务。省医保局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措施,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调节作用,助推分级诊疗。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5/7/16/art_59524_11623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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