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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对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公示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9-29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69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7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25年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314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78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内市监知运字〔2025〕276号)要求,经各类经营主体申报、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五类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统一审议,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出(电子邮件: nmgluojing@163. com),并留下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将加盖公章的反馈意见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罗京,联系电话:0471-6385195 

       

      附件:2025年自治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tzgg/202509/t20250929_2797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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