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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98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9-1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建主字〔2025〕第35号

      谷雪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环京津地区医养康养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顶层设计。一是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京津地区医养康养养老产业,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这项工作做出批示指示,并多次调研康养产业发展,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省政府成立了承接北京养老需求向我省疏解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省发改委、民政厅、卫健委等成员部门也分别充实了工作力量,细化工作台账,强化任务落实。2024年2月省委省政府在承德召开全省加快发展康养产业更好服务京津座谈会,对深化康养产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完善政策法规。我省先后出台《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支持环京津地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健康服务走进养老院活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健康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明确具体措施,有力促进了医养康养事业及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优化支持措施。一是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支持养老重点项目,围绕环京津地区及康复辅具产业重点区域,以城企联动清单、工信部养老用品重点项目清单为核心,开展项目金融支持对接,有效解决康养机构融资难题。二是优化审批环境。统一全省“医养结合项目”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规范办理情形、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受理和审批时限等,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大财政投入。202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下达1.5亿元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专项支持环京地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底,累计支持39个环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新增高质量养老床位9687张。吸引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环京养老服务发展,目前我省谋划和在建的康养项目达到586个,总投资2167.7亿元,逐步满足京津冀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促进医养融合。一是扩大服务供给。通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开展社区医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524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将医养服务向社区居家有效延伸,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1187家,床位18.11万张,平均入住率超过65%。二是推动机构转型。通过拓展支持政策、强化分类指导等方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和医养结合机构,引导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服务量不饱和的机构积极转型拓展康复、护理及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全省已有518家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其中公立310家。

      四、加强用地保障。一是优化用地布局。指导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实用性村庄规划时,结合当地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标准和布局,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留出用地空间。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二是明确支持政策。支持以租赁、出让、先租后让等多种有偿方式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在原有偿使用的土地上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由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改变规划条件的部分,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同等政策。将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强化人才培养。省卫生健康委依托国家老年健康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和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培养大量医养结合从业人员和老年健康医护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协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环京地区医养结合机构全部纳入北京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平台,定期开展线上业务培训、远程会诊等项目,已培训学员3100余人次。三是推动三地共育。建立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联合培育机制,共同发布第一批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见习基地,连续两年开展京津冀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线上培训,我省5000余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有效带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四是激励吸引人才。对在养老机构中连续工作满3年的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毕业生给予6000元一次性从业奖励,满5年的给予15000元一次性从业奖励,吸引更多医疗卫生、老年服务、老年护理等人才加入医养康养服务队伍。五是增加专业布点。协调增加医养康养专业布点,目前全省本科高校开设相关专业点54个,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点33个,中职学校相关专业点59个。此外,经过积极争取,我省被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为全国医养照护与管理本科建设重点建设省份,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被确定为首批专业布点院校,为我省医养康养人才培养增加了新动能。

      六、深化京津冀合作。一是加强区域政策协同。联合京津民政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京津冀养老政策协同的若干措施》及《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协同工作方案》,不断深化养老服务等领域合作。二是促进互通互认。持续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政策、标准互通互认,落实京津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协同京津两地为我省收住京津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发放异地补贴。三是搭建合作平台。2024年8月京津冀三地卫生健康委推动成立了京津冀医养结合联盟,目前涵盖京津冀542家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搭建起医养结合交流协作的平台。在此基础上,聚焦一体化管理,推动成立紧密型的京津冀医养联合体,目前已成立4组,另有67家意向单位正在洽谈对接中。四是强化医疗合作。我省唐山、邯郸、廊坊、承德、邢台、沧州、衡水等7市的216家医疗机构与京津126家三甲医院建立了572个合作关系,其中,3个为整体托管、3个为合作建院、50个为专科共建、274个为科室合作、143个为专科联盟、99个为远程医疗。在此基础上,组织协调医养结合机构特别是大型康养机构与京冀医疗资源直接或间接合作,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提高医养康养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

      七、搭建信息化平台。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提升老年人就医养老便利性,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养服务质量提升。我省积极对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先后将24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国家医养结合远程协同平台,56家纳入北京医养结合远程协同平台,157家纳入省远程医疗平台,有效提高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各地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推动有条件的机构发挥智慧信息技术优势,提高医养结合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如,河北省医养结合促进会组织力量探索开发了医养结合信息系统(APP),初步形成了线上预约、线下服务的“智慧”居家医养服务模式,提高了医养结合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沧州中心医院康养集团、石家庄裕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魏县沙口集镇卫生院以“基本社区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嵌入式医养结合”为三大经营主线,实现了“医院-养老院-社区-居家”的“全链式”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打造了覆盖机构、社区、家庭的“互联网+医养”智慧服务模式。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与政策衔接,以环京津地区为重点,持续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医养结合服务品牌,引领带动全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省医养康养服务及环京津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定期会商座谈,聚焦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对策。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支持养老机构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协力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协调财政部门下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环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支持环京地区医养康养服务机构通过购置设备、改造升级等方式,提升养老服务综合能力,有效带动各地持续增加环京优质养老服务供给。

      三、落实政策支持。落实京津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政策,获取等级资格的养老机构同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异地补贴政策。深入挖掘环京津康养项目融资需求,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认真落实现行土地、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并不断完善促进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四、加强人才培养。在专业设置、教师教材、实习就业、后勤保障等方面认真做好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在我省的有效落实。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对接康养服务业人才需求,完善人才培养计划,增加康养服务业人才供给,为康养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五、深化交流协作。联合京津持续推进大型康养机构医疗服务功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医养康养机构与京津加强合作,成立京津冀医养联合体。联合京津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资源推进会、宣传进社区等推介活动,组织环京周边地区优质医养康养服务机构到京津街道、社区进行宣传,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展示我省优质医养康养服务资源,吸引京津老年人入住我省。邀请京津优质康养服务企业到河北实地考察项目,推动北京养老项目向我省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布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27日

      领导签发:王现坤

      联系人及电话:张鑫 0311-66165733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省民政厅、省委金融委办公室、省数据和政府服务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41271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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