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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79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9-1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卫建主字〔2025〕第24号

      李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基层医疗水平综合治理问题的调研及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会同人社、财政、教育、医保和红十字会等部门,全面落实党在新形势下“以基层为重点”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持续健全完善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全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日趋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一、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我省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作为提升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一是每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升级,联合省红十字会由应急储备金中列支400万元,为33个能力薄弱乡镇卫生院捐献DR等医疗设备。2024年全省新增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162家,建成社区医院77家,基层特色专科108个,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家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二是继续将健康扶贫相关政策作为乡村振兴硬措施全力推进,截至2024年底,全省农村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为88.6%,大病救治监测范围扩大至全部农村人口,累计推送30种大病个案预警信息12.16万条,消除脱贫地区服务风险点2042个。三是组织开展全省村卫生室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整治村卫生室闲置挪用以及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四是全力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采取提级招聘、单独命题、降低开考比例等方式提升大学生参与意向,94名2023届及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获得事业编制并走上村医岗位,196名2024届毕业生已通过考试。五是强力推进“河北省乡村医生培训联盟”建设,指导9所医学院校开办六大类59期班型,线上线下培训12.5万人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占比增长到47.4%。

      二、持续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财政保障

      省财政厅每年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连续16年提高人均补助标准,2025年达到人均99元,提前下达省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1.47亿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补助,2025年省级财政提前下达省以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5.97亿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进行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进行补助,自2010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5亿元,对乡镇卫生院落实绩效工资给予定额补助,切实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2025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020万元,专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升级医疗设备、提升急诊急救和远程诊疗能力、加强康复等科室建设等。

      三、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围绕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才待遇保障,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修订完善《河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在保障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目前,1534 个乡镇卫生院自主申报提高了绩效薪酬总量。二是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逐年增加招生规模,2024年8所高校承担培养任务,招生总数已达512人,其中本科450人,专科62人,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三是充分赋予基层收入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总量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可自主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可自主从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50%比例用于增发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求向一线、业务骨干、重点岗位和急难险重岗位倾斜。四是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待遇保障,新招聘的大中专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收入水平比照当地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确定;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原则上收入水平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五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增发乡镇工作补贴,最低每人每月200元。六是申报职称评审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等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四、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制度

      近年来,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强力推进异地就医网上备案、 直接结算、省内无异地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农村群众服务解难题,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手续资料应减尽减。开通国家统一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为我省参保人拓宽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渠道,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统一报销比例,落实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全面取消到京津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京津冀就医“无异地”。二是支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明确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考核。完善结余留用机制,健全统筹医保基金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对适宜基层开展的部分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探索在乡镇卫生院开展“日间病房”医保付费改革工作。三是稳步扩大医保目录,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159 种,覆盖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涵盖多种肿瘤靶向药、罕见病用药以及慢性病用药。2023年起新增45个医技诊疗项目、24个中医诊疗项目、64种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4 年将“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等14 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保障范围,2025年将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会同财政、人社、教育、医保、红十字会等部门,聚焦短板、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全面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广大农民就近获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王现坤

      联系人及电话:靳晓辉 0311-6616561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红十字会、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jyta/41261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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