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7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9-18
赵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医疗废弃物”血液白细胞进行再利用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持续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的同时,大力支持科研用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一)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中规定感染性废物包括“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您提案中提到的“血液白细胞滤盘装置”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各采供血机构均应依法依规按照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收集,并交由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因此,通过回收采供血机构在全血制备“滤白”工序中使用后的滤盘装置,收集其中的外周血单个核细胞(PBMC),目前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依据。
(二)支持科研用血。一直以来,我委全力支持科研所需血液,保障重点科研项目需求。根据《血站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因科研或者特殊需要而进行血液调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科研单位提出用血需求后,属地血站对科研用血进行初审,省血液中心组织专家组复审,我委核准后统筹全省血液资源予以供应保障。2024年,全省共审批3家科研单位用血3000ml。
(三)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主动争取创新试点。加强对上沟通对接,探索生物制品分段生产模式,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链上下游深度整合和热门赛道研发创新。二是不断优化服务机制。锚定“前端帮扶,全程提速”的工作思路,在全省以临床急需、“卡脖子”技术等为导向,印发创新药品帮扶工作指南,上线创新型药械咨询服务交互平台,强化与国家药监局审评核查长三角分中心协作,为重点创新药品提供从产品研发、注册申报到规模生产、上市后变更全生命周期帮扶。建立“面对面”对接服务机制。连续4年对省内全部设区市、医药产业园区开展现场服务对接,搭建“苏药e家”政企沟通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对生物医药企业的支持和帮扶。三是有力扩充技术资源。以“省管市用市保障”形式,建成运行9个省药监局审评核查分中心、10个审评核查工作站、1个分部,推动审评、核查、检验资源集成,扩增高素质监管人员400余人,为地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联合省药监等部门大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一是在持续强化医疗废物管理的同时,积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汇报沟通,进一步研究您提出的“血液滤白后的滤盘进行回收利用”的可行性。二是进一步支持科研用血,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科研机构开展基础医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不断提升科研用血水平。三是持续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省内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血液白细胞中外周血单个核细胞(PBMC)的研发,加速细胞治疗技术的转化应用。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5/7/16/art_59524_11623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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