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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06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9-18

      沙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施策提升我省生育水平的提案”收悉,结合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4个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措施》,多措并举,推动生育支持政策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一)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您提出的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建议非常好,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风。制定《江苏省婚恋教育指导大纲》《婚姻家庭幸福护航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措施清单》,切实发挥多部门协同作用,大力倡树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开展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滨湖区和东台市先后被确立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分三批确立了43个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各地以多种方式普遍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颁证、集体婚礼等护航行动,提供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基层自治组织作用,针对婚嫁陋习广泛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特色亮点和开创性的举措,在全国起到率先垂范作用。二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婚姻幸福。出台《江苏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订《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规范》《婚前辅导教育大纲》等规范文件。全省各婚姻登记机关均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积极打造集新婚辅导、心理疏导、家庭矛盾调解为一体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引入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婚姻家庭辅导员,提供情感沟通、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感,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家庭幸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省政府召开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解读《若干措施》。多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育工作的若干措施》,聚力缓解青年婚育难题。下发关于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的通知,各地围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推进媒体互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试点,不断完善婚恋生育支持服务。广泛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广场活动、育儿讲座、亲子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全省9个城市入选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名单,5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4家单位入选全国百佳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典型案例,政府、社会、家庭多方参与,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二)推动降低生育成本。一是落实好生育补贴等制度。《若干措施》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落实国家生育补贴制度,鼓励有条年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补贴力度。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二是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调整为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给予50%、50%、80%的补贴。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已修订完善《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分别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三)促进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及普惠优先。一是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省政府连续6年实施普惠托育民生实事,2025年将“新增80家社区普惠托育点”列为政府实事项目,大力发展小区里、单位里、产业园区里、幼儿园里的普惠托育服务,全省公办(建)托位占比提高至42%,普惠托位占比提高至68%。同时,推动各地积极发展小月龄婴幼儿托育服务,南京市、苏州市扎实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将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列入绩效指标,多地举办小月龄托育服务培训班,提升托育服务能力,满足群众托育需求。二是完善托育支持政策。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和省两办《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要求,推动建立困难家庭和多子女家庭入托补助制度,鼓励各地发放托育消费券,供需两端加大支持力度。赴浙江等地调研,研究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思路。

      (四)逐步推行“长幼随学”相关政策。《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长幼随学”原则,统筹安排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同校就读。省教育厅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薄弱学校办学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就近上好学。逐步推行“长幼随学”,细化长幼随学工作举措,推进落实多孩家庭子女同校或邻近学校就读。

      (五)着力完善优生优育服务。一方面,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做优孕产妇生育全程健康服务管理,推动高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开设生殖健康讲座。印发早孕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早孕门诊,加强早孕和流产关爱服务。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指导助产机构落实生育友好服务措施,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另一方面,我省已将椎管内麻醉无痛分娩和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创新实施无创产前基因诊断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政策,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集采后,价格降幅约50%,有效减轻了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二、下一步打算

      您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相关部门统筹谋划人口工作,加快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落细落实生育支持各项政策,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一方面,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试点,推动婚育新风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推动各地持续抓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丰富婚俗文化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符合当代年轻人特点和群众愿望的方式推动婚俗改革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在重要时间节点及传统节日,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制作公益广告等宣传品,开展线上互动、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二)深入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推动各地深入落实《若干措施》,形成政策组合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善托育、医疗、住房、教育等生育支持政策,增强政策综合效应,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

      (三)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聚焦就近托、普惠托、放心托,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托育服务进社区、进单位、进幼儿园,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推动建立基于实际入托人数的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学习借鉴浙江等地先进经验,推动开展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探索制定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具体服务标准。

      (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健全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深入落实《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增加义务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加强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推动各地深入研究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际困难,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落实多孩家庭子女同校或邻近学校就读。

      (五)完善优生优育服务。优化生殖健康服务,深入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青春健康成长之道等项目,实施女性生殖健康促进项目,加强早孕和流产关爱服务。完善生育保障政策,提高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报销待遇,落实好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政策,将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的检测服务和诊断服务纳入医保乙类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5/7/16/art_59524_11623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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